2012-2013学年上学期教学计划会暨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例会召开

新闻网讯(通讯员刘辉)5月25日,我校召开2012-2013学年上学期教学计划会暨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例会,就2012-2013学年上学期教学计划填写和校外艺术实践课程工作进行通报和部署,并就新修订的《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进行审议。会议由副院长许奋主持,院长徐勇民、副院长陈孟昕、周向林、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以及来自各教学单位正副主任、负责教学工作的办公室秘书、教务处和实验教学中心的工作人员等40余人参加会议。
教务科科长隗仕威首先对教学计划的填报细节和注意事项进行梳理和说明。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彭柱武从实验室的管理、规划和经费成本几个方面介绍了实验教学计划填报事项,指出实验室要精细化管理,总体规范分布实施,注意考虑成本,防止资源闲置和浪费。
教务处处长刘茂平通报了校外艺术实践课程信息汇总情况,并就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目前教学计划填写随意性大,希望各教学单位制定教学计划要细致规范。他指出,校外艺术实践课程汇总部分教学单位存在着反复替换、内容填写不明确的问题,希望及时调整规范;人才培养方案在制定时要考虑专业发展、社会需求、学生情况、发展规律、发展前景,借鉴其他院校的经验,突出特色。
周向林副院长就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和校外艺术实践工作谈了自己的意见。他指出,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方案要遵循《高等教育法》;课程设置要合理安排,有科学性,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校外艺术实践写生要多关注写湖北当地的资源,体现地域特色。
陈孟昕副院长着重强调了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应注意的问题。他指出,培养方案是对人才的总体设计,要结合学校的整体情况,充分挖掘人的潜力,人才培养方案要规范,更要合理放开,这样才能制定出好的人才培养方案。
与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围绕新提交的《学士学位授予办法》展开了热烈研讨,在授予学士学位的课程考核成绩标准和毕业创作/设计以及毕业论文的成绩要求两方面均达成了共识。与会委员认为,新修订的《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规定更加清晰,更贴近学生实际,完全体现了以学生为本的发展思路。
院长徐勇民从学校管理整体角度出发要求教务处和各教学单位对学生要严格管理。他指出,教务处在制定教学计划时要更加刚性,应当通报时敢于通报;他还肯定了国画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未通过两名同学毕业创作的做法,希望其他教学单位也要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对没有达到要求的同学要按毕业标准来要求,不要降低毕业标准。
最后,许奋副院长就教学计划填写、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和规章制度修订等方面工作进行总结和部署。他特别强调了模特使用要考虑成本,实验室的使用要注意资源共享;要求各教学单位抓紧时间进行人才培养方案和规章制度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