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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术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专业方向)规定》颁布实施

发布日期:2011-07-06    作者:     来源: 教务处    点击:

《湖北美术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专业方向)规定》颁布实施

近日,教务处专门召开会议,下发湖美教学字〔20111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湖北美术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专业方向)规定的通知》,正式颁布实施《湖北美术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专业方向)规定》。该规定以提供良好的学生个性发展空间为前提,在原有的《湖北美术学院本科学籍管理规定》的转专业的相关规定基础之上,进一步细化、规范了我院本科生转专业的各项工作,充分体现学院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积极推进了学院现代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建设。

该规定以学院教学实际以及学科专业特点为依据,科学核定了转专业的学生人数比例,并根据高考情况、考试成绩、专业特长等学生实际情况,以及各专业的学制、学习内容等进行申请转专业条件制定,形成了简明、科学、合理的申请条件准则。同时,该规定明确了开展该项工作的时间,以及各相关单位受理该项工作以及处理相关事宜的时间段,并对转专业的后续工作进行了详尽的诠释与安排,力促转该项工作的有序性、整体性与稳定性。

与此同时,教务处还根据该项工作的整个流程编制了《湖北美术学院本科生转专业(专业方向)申请表》,并拟定《填表细则》,为申请人、转出系与拟转入系所需开展的各项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确保该项工作有条不紊。

 规定的颁发实施将会促使我院专业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保障教育教学资源配置的公平、公正,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管理秩序。

会议现场

 (教务处 刘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