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省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15〕3号)要求,201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实验条件的准备、实验的实施、处理与分析、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原则上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鼓励低年级学生申请,鼓励学生团队申请。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可结合自己所学的专业领域(如艺术学研究、视觉艺术产品研发、动画作品创作等)进行项目研究探索或社会实践,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创业实践能力,具备从事创新创业的基本素质,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
2.申报者可以是个人或团队,鼓励跨年级、跨专业合作研究,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年级、跨专业合作项目。
3.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学生要对艺术创作以及方案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
4.各类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的项目。
5.申报项目组须配备指导教师1-2名,指导教师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鼓励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导师。创业实践项目需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双导师制。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指导教师应不少于2名。每位指导教师限指导3项。
6.创新训练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年,创业训练项目一般不超过2年,创业实践项目一般不超过3年。各项目实施时间过半时需提交中期报告,保证在校期间完成。
三、项目数目与资助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择优遴选,推荐至省教育厅。学校将根据获批国家级项目1万元/项,省级项目0.2万元/项给予配套建设经费。
四、申报程序
5月15日前,各项目负责人填写并报送《湖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与《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可在学校官网—教育教学—下载服务栏目下载http://jwc.hifa.edu.cn/xzfw/xz/28952.htm),创业实践项目还需报送商业策划书至所在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审核材料,将汇总表及申报表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教研管理科办公室(行政楼132室)。同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hifajwc@163.com,联系人:刘锟,联系电话:027-81317091。
教务处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