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湖北美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我校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2012、2013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详见附件1)
二、材料提交
1.结题项目负责人填写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报告》,并提供相关项目结题成果。
2.2013年项目不能按期结题的,可填写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验收报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并提供相关项目中期成果。
上述材料各一式二份,请于2014年10月17日前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132办公室),电子版以“项目编号”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邮箱hifajwc@163.com。电子版表格可通过“学校官网——教育教学——下载服务——下载”途径下载。
三、结题答辩
1.时间、地点待定。
2.内容:答辩人员以PPT形式陈述5分钟,包括项目选题背景、创新特色、成员分工、实施进展、结题成果、收获与体会等。专家提问时间5分钟。
四、其它说明
1.结题验收通过的国家级项目按照10000元/项,省级项目按照2000元/项报销项目建设经费,经费使用相关事项参照《关于湖北美术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生项目配套支持经费使用及相关事项的通知》(教务处通知〔2013〕67号)相关要求执行。
2.未按时、按要求提交材料,参与答辩,或提供虚假成果(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等严重违反项目执行要求的,学校将直接终止项目,取消经费支持。
3.项目结题验收、项目延期申请结果将在学校官网公示。
附件: 1.湖北美术学院2012年、2013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一览表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报告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验收报告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
附件下载 教务处
201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