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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6号关于填报2013-2014学年度上学期教学计划进度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03    作者:     来源: 教务处    点击:
 

各教学单位:

  现将2013-2014学年度上学期学历表及教学计划进程表发给你们,请根据“(2013)24号湖北美术学院关于学期教学计划管理规定的通知”及下列要求认真组织填报。

  一、请各系部按照《人才培养方案》中专业课程总体安排填报本系专业课表,如有调整请书面说明。其中任课教师必须注明,如是外聘教师还要注明“外聘”,外聘教师须按院有关规定一并填报。各系针对大一大二所安排的非艺术实践课程的专业外出考查或外出看展览等,请不要占用公共文化课的上课时间。

  二、本学期12级学生专业课教学不再由视觉艺术基础部承担,其专业课教学回归相关教学单位进行,其教学计划等一并填报,其专业课上课时间按《2012级各系专业课上课时间一览表》执行。10、11级专业课上课时间由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资源自行安排,但在专业课表上必须注明上课时间(上午或下午)。2013级学生专业课教学除服装表演专业由服装设计系承担外,其他专业由视觉艺术基础部承担。

  三、任课教师认真填写《教师课程进度表》,其中教学模特计划,教材教具,参考书目必须填写,模特类型、人数、时间、教学地点等应填写清楚,各教研室、系部主任务必认真审核此表。

  四、各系部在《教师课程进度表》的基础上,汇总填写《分班课程进度表》、《教学模特计划汇总表》,教务处将严格按照计划派发教学模特。

  五、艺术实践为三周(第6-8周),需填写《艺术实践(专业实习)审批表》,要求二年级不出邻省。

  六、本学期要安排毕业班4周的毕业创作(设计)/论文的指导课程(第9-12周,上课时间安排在上午或下午由各系根据实际自定但必须在专业课表上显示)。

  七、11级、12级选修课时间为三周(第16-18周),需填写《选修课课程简介》。各系要报接纳选修学生的参选人数,以便调整。选修课的开设原则是本教学单位(公共课部、视觉艺术基础部除外)有多少班级参加选修就应开设多少门课程,并要根据本学期的选报情况作必要的调整,要考虑到学生可能是非本专业的学生,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确定授课标准,调整教学内容,让学生学有所获。公共课部如开选修课,也请将相关材料一并上报,但要注意开课教师不能与公共课上课时间冲突。

  八、需要使用公共计算机机房和其它教学设备的系部,请提出书面申请,交实验教学中心,以便统一协调安排。

  九、《2013-2014学年度上学期专业课课表》、《选修课课程简介》、《任课教师课程进度表》、《2013-2014学年度上学期教学模特计划汇总表》、《外聘、返聘教师汇总表》、《本校在读研究生担任助教情况汇总表》按“(2013)24号湖北美术学院关于学期教学计划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填写后留存本教学单位审核或报教务处审核,2012级公共课和2013级专业课及公共课考勤登记表可直接在教务管理系统内下载,其他年级《学生课堂考勤登记表》及上述要填报的白表格在http://www.hifa.edu.cn中“教育教学”/“下载服务”下载或在教务管理系统内或教务处群共享内下载。

  十、以上工作请各系部安排具体人员负责,所有填报材料(含《2013-2014学年度上学期专业课课表》、《选修课课程简介》电子文档)请按“(2013)24号湖北美术学院关于学期教学计划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将需要报教务处审核的材料及电子文档于2013年6月25日前交教务处,并请于7月11日前将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安排在教务管理系统内做好(做好后如审核出问题再进行修改)。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