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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号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表彰第七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的决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27    作者:     来源: 教务处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第七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工作的通知》(鄂教高〔2012〕8号)通知要求,我校于2012年8月开展了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与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经由教师申报,教学单位推荐,共有4项教学成果提交申报,经严格审定,均评定为湖北美术学院2012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并全部报送省教育厅推荐参评第七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

  近日,省教育厅下发《省教育厅关于表彰第七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的决定》(鄂教高〔2013〕3号),我校《“1+3”视觉艺术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教学改革创新研究与实践》与《构建以“江汉平原”为地域文化特色的水彩画教学体系》均获第七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二等奖。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做好获奖项目的宣传与应用工作。

  

湖北美术学院2012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

  

  序号

  推荐成果名称

  成果主要完成人姓名

  1

  “1+3”视觉艺术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教学改革创新研究与实践

  许奋 刘茂平 张杰

  雷克勤 王有红

  2

  构建以“江汉平原”为地域文化

  特色的水彩画教学体系

  刘寿祥 刘智平 许海刚

  陈国庆 韩鄂生 余晓君

  3

  美术专业学生大学英语课程改革研究与实践

  周捷峰 毛凤凡 陈艳丽

  4

  美术课程教学方法导论(教材)

  何沙敏 朱公瑾 孙娅萍

  钟维斌 段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