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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号关于本科生留级管理具体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21    作者:     来源: 教务处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湖北美术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为严格执行留级管理制度,现就以下事项进一步规范。

  一、一学年课程有二分之一门数考核不及格必须留级的学生,请教学单位于下一学年开学两周内及时送交该生留级手续,随相同专业的下一年级重新学习。

  二、一学年考核不及格课程门数未满二分之一自愿申请留级的学生,应于学期开学两周内及时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三、学生留级前正常考试及格的课程,留级后该课程成绩根据本人意愿决定是否重新参加考核,其成绩按其所取得的高分记载。

  四、请有留级学生的教学单位根据《留级决定告知书》做好后续学生管理工作。

                                  教务处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