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湖北美术学院本科校外艺术实践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我校校外艺术实践教学,同时配合2012年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经研究决定对我校本科校外艺术实践课程教学大纲进行修订,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
凡纳入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在二、三、四年级(雕塑系含五年级)开设的所有校外实践类课程都在本次教学大纲修订、编写范围内。
二、修订原则要求
1.校外艺术实践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要遵循专业定位和发展方向、人才培养目标、课程目的来编写,并能结合我校学生实际,体现科学性和可行性,真正发挥实践教学的作用。
2.大纲中的课程名称、学时要与人才培养方案保持一致;并对本实践环节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学生应掌握的基本技能、学时分配、教学内容、考核办法等做出明确规定。
3.校外艺术实践课程此次报送的名称、教学时间等可根据本专业需要自行安排,待论证、公布、编印后正式实施。
4.校外艺术实践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文字清晰、格式规范、意义明确、术语及定义准确。
三、具体格式要求
参照附件2。
四、完成时间要求
修订校外艺术实践课程教学大纲是我校教学工作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希望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校外艺术实践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和完善工作。
由于此项工作已在上学期期末教学计划会上进行了动员,请各教学单位于2012年3月20日前及时将校外艺术实践课程信息汇总表(附件1)报送教务处;修订的校外艺术实践课程教学大纲(包括纸质版和电子文档)于4月15日前以教学系部为单位送交教务处(行政楼132室)。
附件:1.
湖北美术学院××系(院)校外艺术实践课程信息汇总表.doc
2.
湖北美术学院校外艺术实践课程教学大纲参考格式.doc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