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湖北美术学院精品课程和2011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高 [2011] 1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了更好地落实我院精品课程建设规划,积极推动学院的课程建设,学院决定组织2011年度精品课程评选工作,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精品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课程必须为连续开设3年以上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主要专业课程;
二、申报名额
每个教学单位原则上只可向学校推荐1门课程,少数课程建设基础较好的教学单位推荐名额可适当放宽。
三、申报条件
1、课程建设紧扣相关专业改革发展方向,充分体现当代高等艺术教育思想,具有传授知识,培养能力以及提高素质紧密结合的课程特色;
2、积极推进教学改革,及时更新教学内容,编著或选用优秀教材,注重实践教学和教师队伍的合理建构;
3、课程负责人应为具有教授职称的本院专职教师;
四、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
《2011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表(本科)》一式三份(封面附本教学单位负责人签章)。
2、电子材料(office2003版本):
(1)《2011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表(本科)》(word文件);
(2)教学大纲(word或ppt文件);
(3)授课教案(ppt文件);
(4)习题及答案(word文件);
(5)实验指导(word文件);
(6)参考文献目录(word文件);
(7)视频文件,本科课程应制作至少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
视频文件制成ASF或wmv流媒体文件,编码方式采用Mpeg-4标准,格式采用至少总比特率为300kbps、帧速度为25fps、分辨率320*240。同时提供录像原始文件(不限制格式);
(8)其他补充说明及支撑材料。
3、申报网站:
课程支撑网站,制成CD-R格式光盘一份。
课程支撑网站至少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指导、参考文献目录、教学素材、课程互动以及优秀作品、获奖证书照片等材料,至少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
五、申报程序
1、有申报意向的教学单位填写《2011年度湖北美术学院精品课程申报意向书》,并于2011年11月18日前交予教务处教研科办公室;
2、2011年12月1日前,提交申报意向书的教学单位将以上三类材料交予教务处教研科办公室;
3、2011年12月8日前,学院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选推荐,评出“2011年度湖北美术学院精品课程”,并择优推荐2门课程申报“2011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并公示发文。
六、奖励与建设
1、精品课程既是荣誉称号,也是建设项目。对获批课程,学院将根据相关的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2、对于已获批的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请各教学单位抓紧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详见附件4),省教育厅将根据国家和省级精品课程的转型升级情况,择优遴选推荐申报国家精品开放课程。
3、课程建设以及质量工程建设是学院二级管理重要考核指标,考核成绩将直接关系到各教学单位的财政资金划拨,请各教学单位充分重视精品课程的申报工作,积极申报。
七、其它
1、申报的相关文件及表格电子版可通过“湖北美术学院官网——教务在线——教务信息——下载中心”下载;
2、联系人:刘锟 联系电话:81317091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精品课程申报意向书.doc
附件3:2011年度“精品课程”申报表.doc
附件4: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doc
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