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 >> 正文

(2010)第76号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湖北省高等学校第三批本科品牌专业名单的通知》并填写《二期建设任务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2-03    作者:     来源: 教务处    点击: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湖北省高等学校第三批本科品牌专业名单的通知》并填写《二期建设任务书》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经过艺术设计专业(含设计系、环艺系、服装系)三个专业方向所在系的努力建设与通力合作,我院艺术设计专业已于2010年底通过省教育厅的验收,现正式被授予“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品牌专业”,这是继2008年绘画专业正式获批以后,我院正式建成的第二个省级品牌专业。

艺术设计专业所在的三个系需在总结立项建设工作的基础之上,继续规划,开展二期建设,尤其要依据检查评估专家组提出的相关意见与建议,针对现存在的不足与亟待改进的环节进行全面整改与进一步加强,进一步强化专业特色,规范与充实专业建设条件、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质量等。

同时,请艺术设计专业各专业所在方向负责人按照教育部、教育厅关于本科特色专业、品牌专业的建设意见与要求,继续深入完善品牌专业建设,全面计划与筹备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的验收工作,争取再创佳绩。

现将“湖北省省属高校本科品牌专业二期建设任务书”发予你们,请设计系、环艺系、服装系根据自身专业方向实际,认真规划研究,填写建设任务书,于2011120日前将签章纸本与电子文档报送教务处。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湖北省高等学校第三批本科品牌专业名单的通知》.doc

附件2:《湖北省高等学校第三批本科品牌专业名单》.doc

附件3:《湖北省省属高校本科品牌专业二期建设任务书》.doc

教务处

201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