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美术学院教务处关于组织申报湖北美术学院2021年校级实习实训基地的通知》(湖美教务处〔2021〕23号)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经教学单位申报,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拟确定武汉新金首饰制造有限公司实习实训基地等5个基地为湖北美术学院校级实习实训基地,现公示如下:
基地名称 |
申报单位 |
基地负责人 |
武汉新金首饰制造有限公司实习实训基地 |
时尚艺术学院 |
李海兵 |
广州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实习实训基地 |
环境艺术学院 |
顿文昊 |
福建省尚艺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实习实训基地 |
雕塑系 |
张松涛 |
义乌中国小商品城创意设计发展服务有限公司实习实训基地 |
工业设计学院 |
李梁军 |
湖北高程时代标识材料有限公司实习实训基地 |
环境艺术学院 |
何凡 |
公示期为2021年10月5日—2021年10月11日,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话:027-81317920。
教务处
2021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