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厅下达《省教育厅关于表彰第七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的决定》,我校组织推荐的两项教学成果《“1+3”视觉艺术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教学改革创新研究与实践》与《构建以“江汉平原”为地域文化特色的水彩画教学体系》均喜获第七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二等奖。这是我校历年来在教学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取得的最好成绩。
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是省内高等教育教学领域的最高奖项,每四年评选一次。该评选是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省人民政府《湖北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经省政府同意开展的。 举办此次评选是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主要奖励工作突出,具有创新性和推广应用效果好的成果,重点奖励近年来在本科、高职高专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果,优先奖励教学一线教师所取得的成果。
此次获奖成果集中体现了近年来我校在高等美术教育办学模式探索,教学模式创新与专业特色优势凝练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我校将继续充分发挥教学成果奖的示范作用,鼓励其它教学单位学习、借鉴获奖成果,进一步推进我校教育改革与教学管理的发展,使我校高等美术教育教学质量再上新的台阶。
成果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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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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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完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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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主要完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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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
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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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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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视觉艺术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教学改革创新研究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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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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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奋、刘茂平、张杰、雷克勤、王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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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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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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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以“江汉平原”为地域文化特色的水彩画教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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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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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寿祥、刘智平、许海刚、陈国庆、韩鄂生、余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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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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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