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鄂语字〔2013〕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师生普通话水平,我校将举行第五届湖北省高校普通话大赛湖北美术学院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提升语言文字能力 构建和谐语言生活
二、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我校教师和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大赛设教师组、学生组两个组别。在往届全省高校普通话大赛中获奖的师生,不得参加此次大赛。
三、大赛方式及时间安排
大赛分选拔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1.选拔赛。选拔赛由各单位自行组织,2013年4月26日前完成。
2.决赛。由教务处组织,定于2013年5月初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每个单位限报教师1名、学生1名参加决赛。
四、比赛项目
选拔赛的内容和形式由各单位自定;决赛项目均为朗诵。朗诵限时4分钟,篇目由各单位审定,内容要求突出大赛主题、格调健康高雅。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个人奖和优秀组织奖。教师组、学生组分别设个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以选手的决赛成绩为评奖依据。
六、有关要求
1、请单位切实做好选拔赛的组织宣传工作。通过比赛,宣传贯彻《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进一步提升师生语言文字能力和文化素养。
2、请各单位于2013年4月26日前将参加决赛的选手姓名及联系方式报教务处,同时报送图片或视频材料。
附件:省语委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五届湖北省高校普通话大赛的通知(鄂语字〔2013〕3号)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