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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7号关于开展第五届湖北省高校普通话大赛湖北美术学院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16    作者:     来源: 教务处    点击:
 

校内各单位:

  根据鄂语字〔2013〕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师生普通话水平,我校将举行第五届湖北省高校普通话大赛湖北美术学院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提升语言文字能力 构建和谐语言生活

  二、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我校教师和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大赛设教师组、学生组两个组别。在往届全省高校普通话大赛中获奖的师生,不得参加此次大赛。

  三、大赛方式及时间安排

  大赛分选拔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1.选拔赛。选拔赛由各单位自行组织,2013年4月26日前完成。

  2.决赛。由教务处组织,定于2013年5月初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每个单位限报教师1名、学生1名参加决赛。

  四、比赛项目

  选拔赛的内容和形式由各单位自定;决赛项目均为朗诵。朗诵限时4分钟,篇目由各单位审定,内容要求突出大赛主题、格调健康高雅。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个人奖和优秀组织奖。教师组、学生组分别设个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以选手的决赛成绩为评奖依据。

  六、有关要求

  1、请单位切实做好选拔赛的组织宣传工作。通过比赛,宣传贯彻《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进一步提升师生语言文字能力和文化素养。

  2、请各单位于2013年4月26日前将参加决赛的选手姓名及联系方式报教务处,同时报送图片或视频材料。

  

   

  附件:省语委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五届湖北省高校普通话大赛的通知(鄂语字〔2013〕3号)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