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4-29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推动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创业人才,我校将组织开展2020年度省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 创新训练项目: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

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实验条件的准备、实验的实施、

处理与分析、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原则上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鼓励低年级学生申请,鼓励学生团队申请。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具备从事创新创业的基本素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

(二)申报者可以是个人或团队,鼓励跨年级、跨专业合作研究,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年级、跨专业合作项目。

(三)各类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资助,但尚未结题者不得作为负责人参与本年度项目申报,但可以成为项目小组成员。

(四)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学生要对艺术创作以及方案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可结合所学的专业领域(如艺术学研究、视觉艺术产品研发、动画作品创作等)进行申报。

(五)申报项目组须配备指导教师1-2名,指导教师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鼓励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导师。创业实践项目需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双导师制。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指导教师应不少于2名。每位指导教师限指导3项。

(六)创新训练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年,创业训练项目一般不超过2年,创业实践项目一般不超过3年。各项目实施时间过半时需提交中期报告,保证在校期间完成。

(七)依据湖美教学字〔201951号《湖北美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申报项目应同时参加本年度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创新创业赛事。

三、项目立项与资助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择优遴选,推荐至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对于获批立项的省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校将依据湖美教学字〔201951号《湖北美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国家级项目0.5万元/项,省级项目0.3万元/项,校级项目0.1万元/项的标准进行建设经费支持,经费支持按项目获批最高级别核算,不进行累加。

四、申报程序

项目负责人填写并报送《湖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与《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创业实践项目还需报送商业策划书至所在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审核材料,并于69日前将汇总表(附件2)及申请书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wlckobe@126.com(纸质版视复工复学情况补交)。不接收受理参赛个人所发送的申报材料邮件,仅线下报名或未提交院系审核汇总的,视为无效计划项目。

 

 

 

    附件1:2020年湖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

附件2:2020年湖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项目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429

版权所有 2012 湖北美术学院 Copyright © 2012 HIFA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08991号